5、会计证丢失或毁损,应办理补办手续。如在应办理换证期间内丢失或毁损的,持证人员应持补办证书有关材料和换证材料,合并办理换证手续。
6、逾期未办理换证的处理方法。
会计从业资格证为证明持证人员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法律凭证:
(1)持证人员如未及时办理换证手续,原会计证到期失效;
(2)持失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人员,如需重新取得会计证,按《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需要重新考试取得会计证并按相关规定办理。
八、各县(市)区换证地址、联系电话
丰县财政局 丰县工农南路53号财政局8307室 0516-89159015
沛县财政局 沛公路2号沛县财政局东楼268室 0516-89676760
铜山区财政局 铜山新区府中东路财政局南楼513室 0516-83535424
睢宁县财政局 睢宁县永昌路4号财政局308室 0516-88307885
邳州市财政局 沙沟湖行政中心10号楼南一楼会计科 0516-86241748
新沂市财政局 钟吾南路18号南楼103室财政局会计科 0516-80327016
贾汪区财政局 贾汪泉城新区府佐路财政局三楼321室 0516-61882255
云龙区财政局 和平大道66号云龙区政府603室 0516-80803603
鼓楼区财政局 徐州市中山北路253号鼓楼区政府526室 0516-87636526
泉山区财政局 解放南路191号(建行城南支行五楼会计科)0516-85696170
开发区财政局 徐海路9号科技大厦832室 0516-83255019
徐州市财政局 建国西路80号便民服务中心二楼财政局窗口 0516-85806728
九、组织管理
1、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是加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重要措施,换证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原则,这次换证工作涉及人员多、工作量大,各县(市)区会计管理部门要认真组织,经办人员要熟练掌握管理系统功能操作,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做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发工作。
2、会计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各县(市)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要以换证为契机,督促会计人员完成继续教育,进一步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并将换证人员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录入“江苏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以便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