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其他事项
1、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和取得或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有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和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舞弊的,2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2、考生必须按照准考证上编排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因与其他考试相冲突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考生考试合格后,应按规定在公布考试结果6个月内登陆湖南会计信息网(http://acc.hnczt.gov.cn),填写好个人申报资料,可选择现场领取或通过EMS寄送方式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怀化市财政局
201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