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财政局关于2016年下半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相关事项的公告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6年6月14日

七、其他事项

1、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和取得或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有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和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舞弊的,2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2、考生必须按照准考证上编排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因与其他考试相冲突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考生考试合格后,应按规定在公布考试结果6个月内登陆湖南会计信息网(http://acc.hnczt.gov.cn),填写好个人申报资料,可选择现场领取或通过EMS寄送方式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怀化市财政局 
2016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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