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016年12月19日起,各县市(区)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开始证书发放工作。不能按时办理的,应向考生说明情况。颁发证书时,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不得强加任何附加条件。
5、考生考试合格后,应按规定在公布考试结果后6个月内登录湖南会计信息网,填写好个人申报资料,可选择现场领取或通过EMS寄送方式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六、联系人及电话
湘西自治州财政局会计科:王春华 彭昌瀚
联系电话:0743-8518018
各县市(区)财政局应严格执行考试的各项规程,精心做好考试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2016年下半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圆满完成。
湘西自治州财政局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