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考生考试合格后,应按规定在公布考试结果后6个月内登录湖南会计信息网,填写好个人申报资料,并持与报名时上传证件照一致的照片和相关有效证件到所属的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2015年12月15日前,省财政厅向社会公布合格人员名单。
5、2016年1月4日起,各县市(区)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开始证书发放工作。不能按时办理的,应向考生说明情况。颁发证书时,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不得强加任何附加条件。
各县市(区)财政局应严格执行考试的各项规程,精心做好考试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2015年下半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圆满完成。
六、联系人及电话
州财政厅会计科:王春华 杨清文 0743-8223751
湘西自治州财政局
201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