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设立石家庄、唐山、秦皇岛、邯郸、邢台、保定、张家口、承德、沧州、廊坊、衡水、定州、辛集和省直十四个考区。考生原则上在户籍、居住、工作或者学习所在地的考区考试。铁路系统在石家庄市的考生,在省直考区考试。
考生在规定的日期内登录河北财政信息网(http://www.hebcz.gov.cn/)或河北省会计信息网(http://www.hebkjxx.cn)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按系统要求进行操作。
网上缴费使用河北省非税收入网上支付平台,开通的银行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根据各考区开户银行情况可能略有不同)。考生可以从中任选一种银行卡,银行卡需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网上支付时请使用IE浏览器并安装相应银行的网银插件。
考生缴费成功后,务必点击报名系统中的支付成功或同步缴费状态按钮同步缴费状态,确保报名系统中显示“您已缴费成功”。网上缴纳的各项费用,如需索取票据,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报名考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领取,具体领取时间请依据各考区报名考试公告。
(二)报名缴费时间
2015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共安排四期,每季度一期。
第一季度:报名缴费时间为2015年1月26日-31日。
第二季度:报名缴费时间为2015年4月25日-30日。
第三季度:报名缴费时间为2015年7月26日-31日。
第四季度:报名缴费时间为2015年10月25日-30日。
(三)考试时间
第一季度:考试开始时间为2015年3月9日。
第二季度:考试开始时间为2015年6月8日。
第三季度:考试开始时间为2015年9月7日。
第四季度:考试开始时间为2015年12月7日。
考生按照各考区公告的要求,于当期考试开始前5日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费用
根据冀价行费〔2007〕34号文件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费为每科次50元,报名费每人10元。
六、成绩发布和资格证书申领
考生全部考试科目完成后当场显示成绩。全省考试成绩于当期考试全部结束20日内在报名网站统一公布。
考试成绩公布后六个月内,通过考试的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到考试报名所属财政部门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领手续,具体办理时间以当地公告为准。
七、其他事项
(一)各考区应在考试报名前,向社会公布本考区报名考试公告及联系地址和电话。
(二)考生选定考区并点击缴费登录支付平台后,将无法修改包括考区信息在内的所有报名信息。
(三)考生缴费成功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状态,确保报名成功,如遇到报名没有成功的情况,请在报名规定时间内与报考考区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