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4年8月1日-8月15日。考生在该期限内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考试科目:《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初级会计电算化》。
特别提示:凡在2013年7月1日前已取得专业知识考试(《会计基础》和《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或技能知识考试(《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合格成绩的考生,允许其在成绩合格证书有效期内,在原部分科目合格成绩取得地区有1次机会只报考未通过的考试科目,过渡政策的截止日期不应晚于2014年12月31日。请市区有关考生务必于本次或第四季度考试报考未通过的考试科目,以免错过最后一次报考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