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五)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若最高学历为非全日制学历,需同时提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六)若为委托代办,需提供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若有会计电算化合格证明、珠算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聘书等证书,或有新增、变更资料(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等)的,需提供有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上述的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
六、其他说明
(一)若遗失旧版会计从业资格证的,应按规定先在《珠江时报》刊登遗失声明,然后再申请补办新证。
(二)南海区财政局通过多种途径发布最新的会计管理信息,包括官方网站:www.nhczj.gov.cn,微信公众号:南海会计(nanhaikuaiji),微博用户名:南海财政,咨询电话:0757-86229326。
里水镇财政局
201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