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韶关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领证工作通知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1月14日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实施办法》(粤财会〔2013〕50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转发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粤财会〔2013〕57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15年我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相关内容
(一)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以财政部办公厅印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的通知》(财办会〔2014〕13号)为准,采用财政部统一组织建设的无纸化考试题库。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或珠算。考生应当在报考时一次性填报全部考试科目。
(三)考试模式及考试时长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无纸化考试模式。每科考试时长均为60分钟,三科连考合计180分钟,中途不设置休息时间。
(四)考试题型
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
2.《会计基础》: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
3.《会计电算化》: 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实务操作题。
4.珠算:由理论题和实操题两部分组成,考试顺序先做理论题再做实操题,两部分合计算分。理论题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
(五)成绩合格标准
每门科目合格标准为60分,三科成绩一次性全部合格的,方为通过考试,单科考试成绩不滚动计算。
二、报考要求及方法
(一)报考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舞弊的人员,2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薄、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对象
户籍或工作、学习、居住在我市的有关人员;南雄、始兴、乳源已设立考点的县,负责各自辖区内相关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三)报名考试流程
我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审核交费相结合的报名方式,具体报考流程如下:
1.查阅考试计划。考生可在报名前登陆本网站查阅近期考试计划,了解考试日期和考位选择的时间等情况。
2.网上报名并预约现场审核日期。考生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210.76.65.189:8080/gdkjcms/)填写个人基础信息,选择现场审核预约日期并打印报名表。
3.现场审核。考生本人(或委托人)按照预约日期带齐以下材料到现场递交报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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