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缴费、考试的流程及方法
1.网上提交报名资料。考生登录东莞财政网,选择“会计服务”进入东莞市会计信息服务平台;再选择“考试服务”进行报名。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需要及考试报名情况自主选择考试考点,是否成功选择考点以考生缴费确认时间为准,先报先选,报满为止。
报名过程中,考生必须提交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并上传相片(必须为近期证件照),姓名、身份证号码、相片等重要信息一经确认提交后不得修改,由此造成的影响由考生个人负责。
2.网上缴费。报名缴费统一采用“网上支付”形式,考生务必在报名期间完成网上缴费手续。未在指定日期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无效报名。
3.网上打印准考证。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东莞市会计信息服务平台进行打印。打印时间预计安排在2016年8月17日开始,具体以东莞市会计信息服务平台的公告通知时间为准。
4.现场参加考试。考生必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参加考试。如遇身份证失效或遗失的情况,请及时办理有效的临时身份证件代替,其他类型的证件和证明一律无效。
本次考试的考试时间计划安排在2016年8月27日至28日。具体考试时间请以准考证为准。
五、考试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粤价函〔2010〕131号文的规定,考试费每科65元,三科合计195元。缴费方式为“网上支付”。需要报销凭证的考生,请携带报名表和支付凭证到东莞银行各营业网点领取。
六、考试结果公布及领取证书
(一)考试结果公告
考生考试结束交卷时可立即获知考试成绩。考生可于当期考试全部结束后30日内登陆网站查阅考试结果公告。鉴于考试系统自动改卷评分,考试后将不提供核查试卷的服务。
(二)考试通过人员按以下流程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1.考试通过人员在考试结果公布后登陆网站填写《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人员基础信息表》,同时进行网上预约。预约时间须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逾期不领取证书将在会计从业资格持证人员诚信档案予以记录。
2.考试通过人员在预约日期携带以下材料到属地财政分局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1)经本人签名确认的《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人员基础信息表》,以及信息表内容涉及的有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例如学历/学位证等);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3)领取证书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代理人领证时应当持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委托人本人签名的授权办理领证和确认信息表等事项的委托书。
七、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以财政部办公厅印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财办会〔2014〕13号)为准。考试将采用财政部统一组织建设的无纸化考试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