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无纸化考试模式,上机答题。考生点击交卷后,电脑系统将即时自动评分并当场显示考试成绩,考生必须与监考人员双方签字确认成绩后方可离场。
(六)考试收费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按照省物价局粤价函〔2010〕131号文的有关规定,考试费每科65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乱收费。考试费统一使用广东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进行缴费。
(七)成绩合格标准
每门科目合格标准为60分,同一考生所有报考科目考试成绩一次性全部合格的,视为通过考试。单科考试成绩不滚动计算。
符合本通知考试科目第2种条件报考剩余未通过考试科目条件的考生,所报考科目合格的(其中《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及《会计基础》须一次性合格),视为通过考试。
三、报考程序 2015年度我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报考,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程序如下:
(一)考生通过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210.76.65.189:8080/gdkjcms/)“考试服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进行网上报名并预约现场确认日期。
(二)考生按照预约日期携带以下资料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居住证签发地现场确认点确认:
1.报名表。
2.有效身份证原件。有效身份证指在有效期内的以下证件:
(1)内地居民户籍考生使用第二代内地居民身份证;
(2)香港、澳门及台湾户籍考生使用香港/澳门/台湾居民身份证;
(3)外国户籍考生使用护照。
3.非清远市清新区户籍考生的居住证或全日制在校学生有效学生证原件。
4.属于“报考对象”第3条规定范围的《会计电算化》单科考生的有效期内《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双科合格证书)原件;《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基础》双科考生的《广东省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或《广东省珠算心算等级鉴定证书(五级以上)》原件。
四、时间安排 2015年度第3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
7月9日——8月9日 现场确认7月10日——8月10日
打印准考证8月20日——考试结束 考试时间9月1日——考试结束 除网上报名、打印准考证及考试项目外,其他事项节假日不办理。现场确认和考试时间如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和考试时间冲突或有其他变化,我局将另行发文通知调整。
五、公布考试结果及领取证书 考生可于当期考试全部结束后30日内,依现场确认点告知的方式查阅考试结果公告。公告考试结果通过的人员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210.76.65.189:8080/gdkjcms/)“从业办理—从业资格预约”填写《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人员基础信息表》,按照有关流程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