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通过人员在预约日期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江海区财政局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1.经本人签名确认的《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人员基础信息表》,以及信息表内容涉及的有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例如学历/学位证等);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3.本人工作单位证明原件或江海区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领取证书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代理人领证时必须提供委托人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注意事项
考生应当确保网上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或在读学校)以及上传相片内容与实际情况相符且真实有效,所提供证件证明材料属实,否则按以下情况处理:
(一)考生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或在读学校)、相片这几项内容与所携带证件内容不相符的,不予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费用不予退回;
(二)公布成绩结果合格的考生到现场领证时,所提供证件或证明(身份证、工作证明或学生证)与报名填写资料不符的,当次考试成绩作废,考试费用不予退回。
六、联系信息
江门市江海区财政局办公地址:江门市江海区富民路9号大堂会计服务大厅(即江海区政府大院后面),咨询电话 3871409、3831093;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45,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江门市江海区财政局
201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