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并再次核实准考证上的个人有关信息。如发现准考证信息有误,应在考前及时到市会计从业人员考试服务中心窗口办理信息更正。
5.参加考试。考生必须携带以下证件参加考试: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如遇身份证失效或遗失的情况,请及时办理有效的临时身份证件代替,其他类型的身份证件和证明一律无效;
(2)准考证。
6.成绩确认。考试结束交卷成功后计算机当场显示本次考试成绩,三科一次性通过或过渡期补考通过考生必须与监考人员双方签字确认成绩后方可离场,否则后果自负。另请注意:成绩有效期为六个月,请通过考试的考生及时办理从业资格证。
7.成绩公布。考试成绩将于本期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在“广东省财政厅网上办事大厅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210.76.65.189:8080/gdkjcms/)公布。
三、联系方式
(一)办公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紫荆路30号5楼。
(二)市直现场确认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三)联系电话:0756-2510768。
201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