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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考试合格标准及成绩公布
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同一应考人员所有报考科目考试成绩一次性全部合格的,视为通过考试,单科考试成绩不滚动计算。考生可在本人本次考试结束并提交试卷后查看本人的考试成绩,也可以在本期考试全部结束的10个工作日后登录福建会计信息网查询。考试通过的考生应在本期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福州市财政局会计管理处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