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6年4月6日

  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应当于7月20日至31日(网报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8:00—20:00)期间,登录网报系统补录本人的毕业证书编号或学历认证书编号,并由中注协、省级注协提交相关单位进行认证。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录毕业证书编号或学历认证书编号的,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资格不予通过。

  2. 需要到省注协指定地点办理现场资格审核的情况包括:

  (1)持非居民身份证(如军官证、护照),或者以军校毕业学历、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作为报名条件的首次报名人员;

  (2)通过网报系统未能成功上传个人照片的首次报名人员;

  (3)网报系统无法认证学历的首次报名人员。考生填报的毕业证书编号,由网报系统自动链接中国教育部学信网进行实时认证。考生无需等待就可查询到自己的学历是否通过认证。学历认证三次通不过的,需要进行现场审核。

  网报系统无法认证学历的报名人员,应当在报名期间携带本人签名的报名信息表、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本人所报考区省注协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各考区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地点详见附件1)。

  3. 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资格不予通过。

  设考区的石家庄、保定、唐山、邯郸、廊坊5市可在3月31日至4月29日期限内确定本考区现场资格审核时间。

  (三)交费

  1.完成报名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以及无需进行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在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通过网上支付交纳考试报名费。交费完成视为报名程序完成。

  2.报名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报名费标准:

  专业阶段:报名费20元/人,考务费95元/科。

  综合阶段:报名费20元/人,考务费180元/科。

  3.交费截止时间为4月29日20:00。交费手续完成后,所报考科目及相关信息不能更改,报名费不予退还。

  4.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完成交费手续后,可在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可在8月15日后登录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报名资格未通过或未交费的报名人员,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三、考试科目和范围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可以同时报考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

  考试范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专业阶段考试(2016年)》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综合阶段考试(2016年)》确定了考试范围。考试大纲以中注协网站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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