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照规定的报名政策和条件,严格审查报考人员的报名表、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的原件。
(二)报名时间 2013年06月3日至21日(工作时间)。
二、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参加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考试(维文)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获得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在自治区范围内有效。
四、考试辅导用书
2013年度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维文)继续使用2006版辅导教材,报考人员可以报名时预订。
五、考试收费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13〕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考务费每人每科目40元。初级资格合计95元,中级资格合计13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