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考指南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4月13日

2013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报考指南

第一章 报考政策规定

  一、关于考试模式

  本市会计初级职称考试实行无纸化考试(由传统的纸笔答题转变为通过计算机考试系统进行答题),在全国规定的考试期间内每天分上、下午两个批次进行考试,每个批次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连续考试,考试时间为3.5小时,每一批次考试中间不休息;中级职称考试仍为笔试(纸质考试)。

  二、关于报考条件

  1.哪些人不可以报名我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可以报名本次考试:

  (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以前年度考试严重违纪,尚处在停考期的考生;

  (3)报考级别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

  (4)在外省市单位工作的人员以及我市未从事会计工作的社会在职人员。

  上述人员报名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2. 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如何界定“应届毕业生”?

  2013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本科大四在校生和专科大三在校生均为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考试成绩合格后,凭 2013年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办理报考资格验证。

  3. 对于报考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要求的会计工作年限有何具体要求,如何计算?

  (1)取得全日制高等教育学历的,在学期间不计算会计工作年限;取得非全日制高等教育学历的,毕业前后的会计工作年限可累加计算。

  (2)会计工作年限按照考生实际参加会计工作并按规定到我市财政部门办理上岗注册的日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的注册日期)开始计算,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2013年12月31日。例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日期为“2010-10-20”,则会计工作年限已满3年,但不满4年。

  4.哪些考生需要到现场进行报名,如何办理?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全程网上报名方式,但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请通过www.tjkj.gov.cn网站“下载专区”下载《2013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特殊考生)》,填写打印后于4月15日至4月22日(9:00-11:30,14:00-16:30)携带相关资料到河西区广东路67号会计之家四楼办理现场验证报名手续: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等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的人员报考相应级别的考试的考生,如报名系统不能初审通过的,考生可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原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电子版彩照到现场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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