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由于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两年滚动管理,2013年度通过部分中级考试科目的考生,在2014年度考试报名时请正确填写个人姓名和身份证号,以获取本人2013年度考试的“档案号”。因填写错误导致2014年的考试合格成绩与2013年的合格成绩无法合成的,后果自负。
3、按照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管理使用的意见(试行)》(东人社发〔2012〕13号)文件要求,自2013年起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高级考试报名及相关职称确认、晋升、评聘时,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并达到相关学分要求。
4、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报考会计高级资格考试的事业单位报考人员,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须按照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量组织推荐申报评审,没有高级会计师空缺岗位的不予推荐申报参与评审。
5、2014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报名考试缴费,实行网上缴费,不收取现金。
四、考试组织实施
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精心组织,认真执行各项考务规定,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做好考试各个环节的工作。各报名点要进一步加强考生资格审查工作,严格把关。
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应认真审查报考人员登记表(特别是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各报名确认点须严格审查把关,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考生,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东营市财政局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