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
3、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由全国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3年内有效;达到江西省当年评审使用标准的,取得江西省当年参评使用标准的成绩证明。
三、考试大纲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将修订印发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2013年度考试。考生可以在网上报名交费的界面实行网上订书,网上订书具体事宜可咨询江西省财政厅图书发行站,联系电话:(0791)86225493、86283600.
四、考试方式
2013年度南昌市初、中、高级资格考试仍沿用纸笔考试方式。
五、考试时间
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13年10月26-27日举行。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1.5小时,两个科目考试时间共计3.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分别计算考试成绩。
中级资格、高级资格各科目考试时间不变。
各考试科目具体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 初级资格 | 中级资格 | 高级资格 |
10月26日 (星期六) |
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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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30 财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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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 (星期日) |
9:00—11:30 经济法 |
8:30—12:00 高级会计实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