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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15年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请参加2015年度初级会计专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于2016年1月4日到2016年1月28日(节假日除外)持本人身份证,至启东市财政局会计科(启东市汇龙镇建新路24号)领取2015度全国初级会计专业资格合格证书。
启东市财政局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