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宿迁考区)报名工作的通知
宿财会〔2015〕22号
各县(区)财政局: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社厅《关于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15]77号)要求,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定于2016年5月14-18日举行。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报名地址
2016年我市继续使用财政部统一网站“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11月1日至28日,不安排补报名时间。网址链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
二、考试报名
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按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执行,具体报名资格条件如下:
1.报考人员学历条件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2.2015年9月30日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现场审核
1.现场审核时间
考生网上报名后应到各地设立的审核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核。考生现场审核确认时间为2015年11月24日至11月30日(早上8:30-11:30,下午2:00-5:30),逾期不再受理。
2.审核材料
考生参加现场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报名信息表(报名网站打印)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近期免冠照一张
3.审核地点
全市共设立现场审核点5个,分别为:
审核点 | 地址 | 联系电话 |
泗洪县财政局 | 泗洪县财政局106室 | 0527-86223017 |
泗阳县财政局 | 行政服务中心大楼510室 | 0527-85214494 |
宿城区财政局 | 宿城区市民服务中心(海天翡翠城西侧南面) | 0527-82960885 |
宿豫区财政局 | 宿豫区财政局102、103室 | 0527-84465537 |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一楼大厅财政局窗口(人民大道888号) | 0527-88859650 |
4.审核原则
参加报名审核的考生应按以下审核原则参加审核:市区考生可就近到宿城区、宿豫区、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审核点参加审核,各县考生按属地到各县审核点参加审核。
四、考试收费
1.收费方式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其考试相关费用(报名费、考试费、书费和快递费)自行在网上交纳,报名点不接受现金报名。网上交费时间为2015年11月24日至12月5日,逾期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