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月5日至25日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1月4日

  注:市直2015年不设审核点,请考生到宿城区财政局报名点审核。

  四、考试收费

  1、收费方式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其考试相关费用(报名费、考试费、书费和快递费)自行在网上交纳,报名点不接受现金报名。网上交费时间为2015年1月20日至1月31日,逾期后果自负。

  2、收费标准

  依据苏价费函[2011]30号、苏价费函[2004]52号规定,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试费,每科60元。

  3、领取缴费凭证

  网上交费后如需缴费凭证的考生,可凭身份证于2月5日至16日到宿迁市财政局502办公室领取。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2015年5月5—15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七、其他事项

  各报名点在组织考试报名工作时,必须严格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执行。

  具体经办人员要认真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严格审查报考人员登记表、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的原件,同时向考生收取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审查无误后,请考生在报名登记表中的“个人承诺”栏中签名确认。

  考生如有弄虚作假,将按全国会计考办《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通知》(会考[2005]7号)规定处理。

  八、考试用书的征订

  各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应结合考试报名工作做好考试大纲及辅导用书的宣传工作,组织考生自愿订购,不得强行要求考生购买考试用书。考生网上订购的考试用书由快递直接寄给考生,快递范围江苏省内。

宿迁市财政局

201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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