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人员本人携带以下资料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所属县区报名审核点进行资格审核(不得委托他人代理),逾期不再受理:
1、报考人员登记表(报名网站打印);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三)现场审核确认地点
审核点 |
详细地址 |
联系电话 |
徐州市直 |
建国东路84号中华会计函校五楼 |
85806728 83714143 |
鼓楼区 |
中山北路253号鼓楼区政府526室 |
87636526 |
云龙区 |
和平大道66号云龙区政府东侧社区服务大厅 |
80803767 |
贾汪区 |
贾汪区新城区府佐路财政局会计科207室 |
61882256 61882255 |
泉山区 |
解放南路191号建设银行城南支行五楼泉山区财政局会计科 |
85696170 |
经济开发区 |
徐州经济开发区徐海路9号科技大厦832室 |
83255019 |
丰县 |
丰县财政局8307室 |
89159015 |
沛县 |
沛县沛公路2号行政中心东二楼财政局会计科268室 |
89676760 |
铜山区 |
铜山新区府中东路4号铜山区财政局513室 |
83535424 |
睢宁县 |
睢宁县永昌路4号睢宁县财政局308室 |
88307885 |
邳州市 |
邳州市沙沟湖行政中心10号楼南1楼107室会计科 |
86241748 |
新沂市 |
钟吾南路18号新沂市财政局南楼103室 |
80327016 80327017 |
四、考试收费
(一)收费方式: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其考试相关费用(报名费、考试费、书费和快递费)自行在网上交纳,报名点不接受现金。报考人员报名前须认真阅读相关文件要求,慎重报考,缴费成功后,不再办理退考。网上交费时间为2015年1月20日至1月31日,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二)收费标准:依据苏价费函〔2011〕30号、苏价费函〔2004〕52号规定,2015年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试费每科60元。
(三)发票领取:需要发票的考生于2015年2月2日至13日,持本人身份证及报名回执表到原报名审核点领取(市直审核点领取地址为:徐州市建国西路80号市政府便民服务中心二楼财政窗口),逾期不能领取。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5年5月5—15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六、注意事项
各现场审核点在组织考试报名工作时,必须严格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执行。
具体经办人员要认真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严格审查报考人员登记表、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的原件,同时向考生收取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审查无误后,请考生在报名登记表中的“个人承诺”栏中签名确认。
考生如有弄虚作假,将按全国会计考办《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通知》(会考〔2005〕7号)规定处理。
各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应结合考试报名工作做好考试大纲及辅导用书的宣传工作,组织考生自愿在网上订购,不得强行要求考生购买考试用书。考生网上订购的考试用书由快递直接寄给考生,快递范围江苏省内。
徐州市会计考办
201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