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月5日至25日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12月31日

  报名点名称:市区(不包括吴中、相城、吴江区)考生选择“苏州市直”,各市及吴中、相城、吴江区的考生分别按所在地区名称选择。

  “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上的照片考生不可自行上传,必须到报名点现场采集。考生必须牢记网上报名后自动生成的网络报名注册号及自行设置的登录密码,以便到报名点现场审核。

  (3)考生必须自行打印“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

  (4)考生必须本人亲自携带 “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二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考试资格审核。考试资格审核通过后,现场采集照片并取得“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回执表”(此步骤必须考生亲自进行,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交纳考试相关费用,完成报名流程。

  三、考试收费

  1.收费方式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其考试相关费用(报名费、考试费、书费和快递费)自行在网上交纳,报名点不再接受现金。网上交费时间为2015年1月20日至1月31日,逾期后果自负。

  考生如需开具收据,自2015年3月1日-3月20日,持报名回执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在工作日期间到本人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点公布的地点开具收据,逾期不予办理。苏州市直报名点考生发票领取地点:苏州市财会教育中心门口报名处(西中市127号 电话82205999,67277920)

  2.收费标准

  依据苏价费函[2011]30号、苏价费函[2004]52号规定,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1.报名费,每人10元。2.考试费,每科60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5年5月5日-15日。

  五、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六、考试用书

  考试用书本着考生自愿的原则进行选择,考试用书网上征订、网上交费,由快递直接寄给考生(快递只适用江苏省省内)。

二○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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