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2013年初级会计师成绩合格考生考后资格审查的公告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1月27日

关于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考生考后资格审查的公告

  根据《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参加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娄底市考区(含娄星区、涟源市、双峰县、冷水江市、新化县)并且该项考试所有科目成绩均合格的应试人员(查询中级成绩全科合格显示为"是",初级各科显示60分或以上,查询网址:http://acc.hnczt.gov.cn/resultSearch.html)。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4年1月14日-1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二)地点: 
  娄底市本级,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老市委2号楼116室),联系电话0738-8216030。 
  娄星区,娄星区财政局会计管理股,电话0738-8220433 
  涟源市,涟源市财政局会计管理股,电话0738-4424748 
  双峰县,双峰县财政局会计管理股,电话0738-6821568 
  冷水江市,冷水江市财政局会计管理股,电话0738-5212414 
  新化县,新化县财政局会计股,电话0738-3261061 
  三、资格审查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二)报考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考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具有大学专科学历; 
  2.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具有大学本科学历; 
  3.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具有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 
  4.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具有硕士学位; 
  5.取得博士学位。 
  四、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一)《考试登记表》(见附件,必须使用A4纸双面打印且由本人及所在单位在相关栏目内签字盖章)一式一份。 
  (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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