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考场设置
各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的要求设置考场。我省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考试考场全部设在省辖市以上中心城市,高级资格考试考场设在武汉市。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江汉油田考点合并,2013年度设在仙桃市。无纸化试点考点原则上设在通过了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测试的考点,纸笔考试考点按规定设在高考定点学校,各地不得在原财政系统所管的学校设置考场。
十、工作要求
(一)各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按照分工,各负其责,认真做好本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
(二)各地在组织考试报名时,要严格执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规定的报名条件,按照会计人员管理的“属地原则”等要求,认真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三)各地要高度重视考试安全保密工作。一手抓考试试卷的安全保密,一手抓考生报名信息等资料的安全保密。要加强教育和检查,严格落实试卷保密场所、保管程序等方面的规定要求,配发到各地的保密U-KEY要专人保管、专人使用。无论什么人,无论什么原因,无论故意还是过失,凡泄露考试工作信息,包括考生报名相关信息的,均要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四)对于报名、考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严格按照全国会计考办和省会计考办的有关文件规定处理。对弄虚作假、替考、作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者,一律取消考试成绩、停考两年,是在校生的,通知所在学校按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其他人员,建议所在单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开除或解聘。同时,由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向社会公布其相关信息、作弊行为等情况,并将违纪及处理结果记入会计人员个人诚信档案。如遇特殊问题,各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应及时向省会计考办请示后处理。
各地要迅速行动,周密布置,切实抓好各环节的落实,确保2013年度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2013年4月3日
抄送:全国会计考办、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湖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4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