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根据《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人事部门资格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字〔2003〕94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511号)规定,高级资格考试费60元。其中:报名费15元,省级考务费30元,代全国会计考办收取考务费每人15元。
省财政厅会计服务大厅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茂大道605-1号省财政厅会计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451-58592503。
特此公告,请广大考生相互告知。
黑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