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通告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通告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学历不区分财经专业和非财经专业,不强调是否具备初级会计资格或助理会计师职称。
凡2012年考试严重违纪人员今年不允许报名参加考试,2013年考试严重违纪人员两年内不允许报名参加考试。
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底。凡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不得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资格考试。考试前发现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律取消参考资格,考试后发现的,其考试成绩无效,颁发资格证书后发现的,取消资格收回证书。
五、报名时间
201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23日—4月29日,现场确认时间为4月23日—30日(周六、日不休),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报名网站为“河北省会计信息网”(http://www.hebkjxx.cn/),也可登录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报名。今年不再设补报名。
六、报名地址
市直、海港区、开发区、山海关区、北戴河新区、青龙县的考生统一到秦皇岛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基地(民族路39号德信医药商场六楼)现场确认、报名缴费。其他各县区的考生到所在当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现场确认、报名缴费。
考生通过网上报名后,需持报名信息表(网上报名后自行打印)、学历证书、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考试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网上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试费用
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务费标准以省物价局批复为准。
中级资格考试按照省物价局文件规定,每人报名费10元,每科考务费41元。
八、考试大纲
201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使用新的考试大纲。考试大纲由全国会考办编著,考试辅导教材由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编著,考生自愿购买,报名现场预定并预交书款。
为保证考试客观、公正,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均制定了严格的考场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希望广大应考人员认真自觉遵守。如有违反,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