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方法及报名地点
原则上以局、公司等为单位统一报名。报考人按报名流程要求和指引进行网上填报信息,自主选择报考科目,自行打印报名信息表,并提交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单位将审核通过后的报考人的材料汇总统一到报名点确认。报考人也可持经单位审核通过后(盖章签字)的报考资料直接到报名点确认。
已取得部分中级科目考试合格者,在报考时必须填写上一年的档案号(否则考试成绩无法滚动计算)。
(四)准考证发放
网上报名系统开通网上打印准考证功能模块,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于网上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待财政部公布。
(五)收费
1.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标准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14〕31号)规定,2014年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按75元/科收取,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纸笔考试按50元/科收取
2.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同意省财政厅收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的复函》(粤价函〔2012〕1122号)规定,2014年度高级资格考务费按100元/人收取。
(六)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二、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三)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
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由全国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3年内有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根据考试情况研究是否另行划定省的合格标准。
三、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于9月20日至24日举行,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于10月25日至26日举行。
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间为1.5小时,两个科目考试时间共计3.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分别计算考试成绩;中级资格、高级资格各科目考试时间不变。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在同一考试年度内只能报名参加一场初级资格考试。
各级别、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
初级资格 |
中级资格 |
高级资格 |
9月14日至20日 (共5天,10个批次) |
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
|
|
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
|
| |
10月25日 (星期六) |
|
9:00—11:30 财务管理 |
|
|
14:00—16:30 经济法 |
| |
10月26日 (星期日) |
|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
9:00—12:30 高级会计实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