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方式
(一)实行网上报名时间。按照全国会计考办统一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1.符合初、中、高级资格报名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并按规定的报名流程、要求录入报名信息和上传相片,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后交单位审核盖章(公章)。
2.报考初、中级资格的考生持报名信息表以及本人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大一寸彩色相片2张,到清远市直或各县(市、区)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缴费(建议携带银联卡缴费)。
3.报考高级资格的考生持报名信息表以及本人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师等财会类资格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到清远市直属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缴费(建议携带银联卡缴费)。
(二)现场确认缴费
1.现场确认地点:市直属的确认点设在清远市会计学会(小市滨江路八号之一3楼)。各县(市、区)的现场确认时间与市直同步,地点设在各县(市、区)财政局会计股办公室。
2.2013年已办理延考申请并确认的考生,如仅考所延科目的,无需再报名,届时上网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如2014年有新增考试科目的,需按有关要求办理报名。
四、考试时间
2014年度初级资格实行无纸化考试,于2014年9月20日至24日举行,具体时间随机安排;中、高级资格考试于2014年10月25日至26日举行。
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中、高级资格各科目考试时长不变。
各级别、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 初级资格 | 中级资格 | 高级资格 |
9月14日至20日 (共5天,10个批次) |
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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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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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 (星期六) |
9:00—11:30 财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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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30 经济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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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 (星期日) |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
9:00—12:30 高级会计实务 |
五、报名收费
(一)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标准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4〕31号)规定,2014年度初级资格考试费按75元/科收取,中级资格考试费按50元/科收取。
(二)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同意省财政厅收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的复函》(粤价函〔2012〕1122号)规定,2014年度高级资格考试费按100元/人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