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部署,惠州市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4月10日至5月6日,现场资料审核确认时间为4月27-28日、5月2-6日(节假日照常办公),逾期不予受理。
现将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级别、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3、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由全国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3年内有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根据考试情况研究是否另行划定省的合格标准。
二、考试大纲及辅导用书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将修订印发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2013年度考试,2013年度考试辅导教材也相应做出修订。
三、初、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初级资格:
1、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具备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二)中级资格:
1、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 取得大专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② 取得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③ 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④ 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⑤ 取得博士学位;
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的合计年限(无证上岗属违法行为,不能作为合法的会计工作年限),计算到2013年12月31日。
(三)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还须提交相应级别的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港澳台居民在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和本人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