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资格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2、符合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闽财会【2004】30号)规定的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破格条件。
五、报名日期
考生应在2013年4月10日至5月5日(全天24小时)期间登录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初、中、高级考生登录http://kzp.mof.gov.cn/)进行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并于规定时间到报考人员所在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现场报名点进行审核及缴费,敬请考生关注各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报名公告。
六、审核时间、地点
报考人员按照属地原则,市属单位及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四城区属单位的考生请选择“市直报名点”,报名点地址:福州市工业路414号〈福州市财政局干部教育中心后楼一层〉,现场审核时间:2013年5月2日—5月8日(含周末);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其他各县(市)区的考生请选择相应报名点,并在规定时间到各县(市)区会计考办(财政局)指定地点审核缴费。福州市区的省直单位、中央驻闽单位、驻闽部队的考生请选择“省直报名点”,并在规定时间到省直审核点审核,具体请查询“福建省会计信息网”。
七、教材征订
教材征订实行自愿原则,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高级)考试大纲及教材全部实行网络配送征订,考生可在5月8日前登录福建省会计考试教材征订配送网(http://ps.kjjxjy.com/WebBook/)选择征订。需要征订辅导书的考生可以登入以下网址:http://member.chinaacc.com/zhengding/index.shtm选择征订。
八、现场审核所需资料
(一)福州地区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不包括省直和外地证书),继续教育证明到2012年度;
(二)单位盖章确认的报名表;
(三)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四)与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的二寸近期彩照一张;
(五)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六)与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行政事业单位的考生除外)。
报考高级会计师资格还须提供会计师证书及复印件,县(市)区报考高级会计师资格的考生统一在“市直报名点”审核缴费。
九、其它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应当“诚信参考”,应提供真实的报名信息(包括工作单位等),如发现提供虚假证明,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记入会计人员诚信档案。其他相关考试信息请查询“福州会计信息网”:www.fuzhou-kj.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