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银行业初级资格个人贷款考试考试:个人贷款的要素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10月10日

  ⑤等额累进还款法。与等比累进还款法类似,不同之处就是将在每个时间段约定还款的“固定比例”改为“固定额度”。分为等额递增还款法和等额递减还款法:收入增加的客户可采取增大累进额、缩短间隔期等办法,减少利息负担;收入水平下降的客户可采取减少累进额、扩大累进间隔期等办法减轻还款压力。

  ⑥组合还款法。是一种将贷款本金分段偿还,根据资金的实际占用时间计算利息的还款方式。即根据借款人未来的收支情况,首先将整个贷款本金按比例分成若干偿还阶段,然后确定每个阶段的还款年限。还款期间,每个阶段约定偿还的本金在规定的年限中按等额本息的方式计算每月偿还额,未归还的本金部分按月计息,两部分相加即形成每月的还款金额。

  (5)担保方式

  个人贷款可采用的担保方式主要有:

  ①抵押担保。指借款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法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贷款的担保。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时,贷款银行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②质押担保。指借款人或第三人转移对法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贷款的担保,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时,贷款银行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动产质押指借款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贷款银行占有,将该动产作为贷款的担保;权利质押指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依法可转让的股份、股票、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等《担保法》规定的可以质押的,或贷款银行许可的质押物作为担保。

  ③保证担保。指保证人和贷款银行约定,当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或承担还款责任的行为。保证人是指具有代位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下列单位或组织不能担任保证人: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但如有法人授权,其分支机构可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6)贷款额度。指银行向借款人提供的以货币计量的贷款产品数额。个人贷款额度可根据申请人所能提供的担保的额度及资信情况确定。如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额度一般是按拟购(建造、大修)住房价格扣除其不低于价款20%的首期付款后的数量来确定;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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