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违反考试纪律的,海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海关总署第187号令)和《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规则》(海关总署2010年第65号公告)的有关规定,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本次考试成绩或者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处理。
八、阅卷与成绩公布
考试实行统一计算机阅卷、核分。
海关总署核定并公布合格分数线。
考生可登录中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网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以向海关申请分数核查。
考试成绩合格者,可以依法向原报名海关申请取得报关员资格证书。
九、考试咨询与监督举报
全国统一咨询电话:400-619-1128。
海关总署举报信箱:中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网“考试举报信箱”。
(一)昆明海关:
地址:昆明市北京路618号
电话:0871-3016087
(二)河口海关:
地址:云南省河口县滨河路
电话:0873—3428854
(三)西双版纳海关:
地址:云南省景洪市民航路44号
电话:0691—2197772、7771
(四)孟定海关:
地址:云南省耿马县孟定镇嘎孟召路47号附403号
电话:0883—6516328
(五)瑞丽海关:
地址: 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瑞宏路
电话:0692—4141820
(六)腾冲海关:
地址:云南省腾冲县满邑社区华园一小区7号
电话:0875—5195085
(七)大理海关:
地址:云南省大理市下关嘉士伯大道54号
电话:0872—2155117、121
十、考试信息发布
中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网是报关员资格考试唯一官方网站,考试的政策法规、公告、公示、通告、通知、动态等考试相关信息均在该网站发布。
请考生随时关注中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网“相关政策法规”、“海关总署考试公告”、“考试最新动态”和“各考区最新考试公告”等栏目,获取官方考试资讯。
未尽事宜请考生参阅海关总署2013年第21号公告,请认真阅读、知悉。
特此公告。
昆明海关
201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