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省级人大可以制定与海关管理有关的法规。
2、我国关境范围是指除享有单独关境地区的我国全部领域。
3、海关实行集中统一的垂直领导管理体制。
4、各级海关有权审议纳税争议和对海关处罚决定的复议申请。
5、报关企业和报关人员对海关行政执法进行监督是法律赋予的一项基本权利。
6、 海关监管是海关监督管理的简称。
7、海关人员在调查走私案件时,可以直接查询案件涉嫌单位和涉嫌人员在金融机构、邮政企业的存款、汇款。
8、走私犯罪侦查局既是海关总署的一个内设局,又是公安部的一个序列局,实行海关总署和公安部双重领导,以海关领导为主的体制。
9、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出口商品配额招标适用于全球市场的各种贸易方式出口的配额招标商品。
10、凡未列入《国家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的任何废物禁止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