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三:
资料五:
标准答案: B、C、D、H、T
解析:各栏目解释:
(A)备案号:本题进口的商品无备案审批文件,因此本栏免于填报。
(B)申报日期:错。参见教材P309。海关接受申报的日期。2003.09.28应为进口日期(运输工具申报进境的实际日期)
(C)经营单位:不正确。番禺伟业食品公司442391XXXX是国内企业委托广东华新贸易集团有限公司(440191XXXX)进口冷冻食品,参见教材P311,根据填制规范,应填写:广东华新贸易集团有限公司440191XXXX
(D)运输工具名称:不正确。在本题中,货物从纽约起运,在香港转船(从提单Port of Discharge :HONG KONG可得知)后,再从香港运到广州。运输工具名称栏要填报的是从香港运至广州的船舶名称及航次号。
本题给出来的提单是货物从纽约运至香港船公司所签发的提单(从提单中,提单的签发地点“Place of B/L Issue :NEWYORK”、装运港“Port of loading:
NEW YORK, U.S.A”,以及托运人可以看出来,该张提单是在纽约签定的,因此属于一程提单)提单上的船名是从纽约运至香港的船名。因此不正确。
(E)收货单位:正确。收货单位为番禺伟业食品公司,其编码为:442391XXXX,根据填制规范,有编码优先填编码。
(F)贸易方式:正确,一般贸易。相对应的关系参见教材305。
(G)起运国(地区):正确,该批货物从美国起运,在香港中转,但中转时没有发生买卖关系(从发票的落款可看出来,货物仍然是由美国的公司卖给的我国)。因此在中转的地方并没有发生买卖关系,起运国仍为原来的国家:美国。
(H)装货港:错,应填写进入我国的境外最后一个港口。本题中货物在香港中转,经香港进入广州。因此装货港为香港。此栏目与起运国(地区)栏的区别在于,本栏目不需要考虑在中转地有没有发生买卖关系,只要发生中转了,就可以填写在装货港栏。
(I)境内目的地,正确。参见教材345,填报国内名称或代码填报。代码填写前五位。
(J)成交方式,正确。从发票中可得知,贸易术语为FOB NEW YORK,因此成交方式填FOB,FOB的代码为2。
(K)运费。正确,在填写进口报关单时,成交方式为FOB,运费和保险费栏都要填写。在发票中得知,运费为500美元,因此应填写:502/500/3
(L)保费,正确。在发票中得知,保险费率为2%。根据填制规范,填报:2。
(M)合同协议号:正确。
(N)件数:900正确,从装箱单得知,共900箱,用木箱包装,因此件数为900。
(0)包装种类:为木箱,木箱代码为1。正确,其他包装种类的代码也要掌握。
(P)随附单据正确。法定检验检疫货物需要提供入境货物通关单,根据填制规范,在随付单据栏填写,A: 3506002003382。
(Q)标记唛码及备注栏,正确。本题不是外企委托外贸公司进口机器设备,因此在备注栏不需要填“委托XXX公司进口”。本题随付单据只有一种,已经填写在随附单据栏,因此本栏不需要填写其他随付单据。本题有两个集装箱,一个填在集装箱号栏,另外一个则填在备注栏,因此是正确的 。
(R)原产国(地区)正确
(S)单价正确。
(T )征免:错。应填:照章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