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表中“不转”指不设台帐,“空转”指设台帐不付保证金,“实转”指设台帐付保证金,
“半实转”指设台帐减半支付保证金。
* C类企业“实转”,D类企业“不准”,特殊监管区域企业“不转”。
适用于AA类、A类、B类管理的企业,不管在什么地区,进口料件(不管是限制类还是允许类商品)金额在1万元及以下的,可以不设台账,因此也不征收保证金
*适用AA类、A类、B类管理的加工贸易企业进口金额在5000美元及以下的客供服装辅料(拉链、钮扣、鞋扣、扣绊、摁扣、垫肩、胶袋、花边等78中)免领手册,但必须凭出口合同向主管海关备案。
*保税加工货物中申请内销的剩余料件,如果金额占该加工贸易合同项下世纪进口料件3%以下且总值在人民币1万元及以下的,免予审批,免予交验许可证件。
东部 B类 |
①进口料件属限制类商品或进口料件、出口成品均属限制类商品 |
台帐保证金=(进口限制类料件的关税+进口限制类料件的增值税)×50% |
②出口成品属限制类商品 |
台帐保证金=进口料件备案总值×(限制类成品备案总值÷全部出口成品备案总值)×22%×50% |
C类企业 |
C类企业从事限制类商品 |
台帐保证金=(进口全部料件的关税+进口全部料件的增值税)×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