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报关员考试辅导:第一类商品编码
第一类 活动物;动物产品 本类几乎包括了所有活动物,以及未经过加工或仅经过了有限的简单加工的动物产品。归入其他类的动物产品主要有:(1)通常作为某些行业原材料使用的动物产品(例如动物生皮、皮革以及动物毛皮归入第4l章、第43、章;绵羊及其他动物的毛发归入第51章等);(2)巡回展出用的活动物(例如流动马戏团、动物园应归入第95章);(3)作为培养微生物使用的活生物(例如培养微生物应归入第30章)。 归入本类与归人其他类的动物产品,主要靠加工程度以及加入的物质是否超过本类各章的注释,以及品目条文允许的范围来区分。需要指出的是,本类的各章对所属动物产品的加工范围并不完全相同,允许添加的物质也不完全一样,归类错误往往出在对这些细微差别的掌握上。 超过了本类加工程度以及加入的物质允许范围的食用动物产品,将主要归人第三类和第四类。例如动物油归入第15章;某些加工程度较高的肉、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制品归入第16章;化学纯乳糖归入第17章;包肉馅的面食归入第19章;肉类调味汁归人第21章等来源考试大网。其中最容易与本类的食用动物产品发生归类混淆的是第四类第16章的商品。以鸭为例,熏鸭(未调味;未烹饪)应归入第2章;北京烤鸭应归人第16章。 http://ks.examda.com 超过了本类加工程度允许范围的非食用动物产品主要将归人第四类、第十二类和第二十类。例如肉骨粉归入第23章;经过染色的鸭羽毛归人第67章;已切割成圆形的供雕刻用兽骨归入第96章等。其中最容易与本类的非食用动物产品发生归类混淆的是第67章的商品。 还应该注意掌握:归人第一类的各种活动物,除条文另有规定外,均包括其幼仔。进口改良种用的动物,需经省级以上有关部门出具证明,否则,不论其实际用途如何,一律不得归人改良种用动物。 第1章活动物 本章主要包括除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以外的各种活动物。 本章的货品易误归入第3章的主要有:鲸、海豚等水生哺乳动物,以及可在水中生活的龟、鳖、蛙、鳄鱼等动物。易误归入本章的主要有流动马戏团、流动动物园的动物(品目95.08)。应该注意家庭饲养的孔雀、鹌鹑等都不能视为家禽。 第2章肉及食用杂碎 来源:考试大
一、本章商品范围 本章主要包括第一章所列可供人食用的动物的肉及食用杂碎(含鲜度适合供人食用的在运输途中死亡的动物),以及未炼制的、不论是否供人食用的不带瘦肉的肥猪肉、猪脂肪及家禽脂肪。一般来讲,归入本章的动物产品,其加工程度仅限于鲜(含用盐临时保藏)、冷、冻、盐腌、盐渍、干制、熏制或在表面撒糖或洒糖水。如果超出此范围,例如经蒸、煮、煎、烧、炸、烤等烹饪方法加工的,就不能归入本章。但是,供人食用的肉及食用杂碎的细粉或粗粉,不论是否经过烹煮均归入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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