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报关员资格考试报关单知识点16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12月6日

  90%OF INVOICE VALUE:49 377.75

  此例中的成交方式是CFR,而CFR的总价是TOTAL AMOUNT:54 864.17,它包括了包装费200元(PACKING CHARGES INCLUDED:200.00)以及10%的折扣。但在我方支付给外方的货款中,10%的折扣(LESS 10%OF DISCOUNT:5 486.42)是不需要支付的。因而在确定完税价格时应该从CFR的总价中扣除。所以,折扣5 486.42美元应该作为扣除的杂费填报在杂费栏,填写格式如下“502/一5 486.42/3”。

  (2)进口成交方式总价中未包括的杂费按完税价格审定办法应该计入的,应该填写在杂费栏,并在前面标上“+”。

  如,单独列出未包含在进口货物成交方式总价中,如包装材料、包装劳务费,专利、商标等特许权使用费,工程设计、技术开发、工艺及制图费用等。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要计入的(填写的)是成交方式总价中不包括的,但如上例中的包装费用200.00美元已经包括在成交方式总价中了,因此不需要再填写在杂费栏目中。

  (3)对于出口货物,我方给予国外(买方)的佣金、折扣(买方没有实付)等,在计算完税价格时应该从成交方式总价中扣除,在杂费栏要填写并标上“一”。

  (四)考试的考点

  (1)判断题目中所给出的费用是否应该计入完税价格或者从完税价格中扣除将是考试的考点,也是考试中的难点。这既要求考生熟悉单证,能够确定所给出的费用是否包括在成交方式下的总价中,又需要应用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确定原则来判断是否需要填写,以及填写的是应该扣除的还是应该计人的费用。

  (2)应计人完税价格的杂费填报为正值或正率,应从完税价格中扣除的杂费填报为负值或负率。考生应该记住体现正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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